舟山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(2012年第26号)
2012-12-26 21:12:40 作者:来源:网络浏览次数:160 文字大小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因舟山医院发展需要,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要求,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舟山医院位于美丽的东海之滨——浙江舟山群岛新区,是一家集医疗、科研、教学、预防、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。
医院占地382亩,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,下设总部、妇幼保健院区与中医骨伤院区。现有在编职工2142人,其中正高70人,副高247人,硕博士111人。拥有国家特殊津贴专家3人,省“151工程”人才8人,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7名,市级有突出贡献专业人才4名。开设37个病区,实际开放床位1500张,90个专科。年门急诊190万人次,入院48194人次,手术18993例次。医院拥有1.5T西门子核磁共振仪、16排GE螺旋CT机、全套CR/DR、PACS系统、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仪器,能施行体外循环下心脏多瓣膜置换、复杂先心矫治术、心脏冠脉搭桥术、肝移植、脑干肿瘤摘除、关节置换、颈椎手术、冠脉完全闭塞病变的PTCA术、经尿道前列腺等离子体剜除术与多脏器DSA介入诊疗手术,开展了经脑室镜、胸腔镜、腹腔镜、十二指肠镜、宫腔镜等多种内腔镜下微创手术,多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。妇幼卫生工作创造了连续4年全市无孕产妇死亡的佳绩,受到卫生部表彰。中医特色治疗、中医保健享誉市内,深受群众欢迎。
全院拥有省级医学重点扶植学科——胸心外科,市级医学重点学科—肝胆外科、神经内科、心血管内科、骨科、妇科微创治疗学、医学细胞分子生物学、生殖内分泌中心等,是温州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和佳木斯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,也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、浙江中医药大学、吉林医药学院、蚌埠医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的临床实习基地。
详见附件1. 舟山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表。
(一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(二)爱岗敬业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。
(四)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(六)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。
(七)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2年12月26日,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、实习、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。
(一)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http://www.zsrls.gov.cn)。
(二)舟山医院网站(http://www.zs-hospital.com)。
其中舟山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。
(一)现场报名时间:2013年1月7日至8日,上午8:30—11:00,下午13:30—16:00。
(二)报名地点: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门诊部4楼学术报告厅,咨询电话:0580-2292528、2292522,传真:0580-2292528。
3.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(均原件)。
5.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,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。
6.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,须提供劳动合同与参加社保凭证。
7.《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)。
8.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。
(四)电子邮件报名: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《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粘贴本人近照),并将上述报考材料以jpg格式图片(必须扫描而成)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,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:zsyy007@126.com,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8日16时30分。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必须在1月9日10:00前将上述材料原件交到舟山医院人力资源部(住院部19楼东1907室)。
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。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职位数的2倍,如达不到规定比例,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,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舟山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。对报考人员在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过程中,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取消考试资格。
报名收费按照浙财综字[2007]7号规定,每人每科40元。
(二)考试内容:包括笔试、面试和技能考试,满分均为100分。笔试内容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;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,面试不合格者,不能参加下一轮考试;技能考试以岗位基本技能为主。
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在招聘职位数的2倍及以内的,进入面试;笔试、面试两项合计分排名在招聘职位数的1.5倍及以内的,进入技能考试。
按笔试、面试、技能考试成绩各占30%、40%、30%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(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,若总成绩相同,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。
(三)考试工作由舟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,考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:1的比例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体检标准按照《浙江省人事厅、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浙人公[2005]68号)及《关于启用新的浙江省执业医师注册健康体检表的通知》(浙卫办医〔2010〕26号)执行。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
考察标准按照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(试行)》执行,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,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。
如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,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(一)经考察合格人员,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,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医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填写《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》,签订聘用合同,办理聘用手续。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、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、学位证书的,均取消聘用资格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,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。
(三)招聘工作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切实做到客观、公平、公正。
(四)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舟山医院负责解释,咨询电话:0580—2292528、2292522,监督电话:13705805557。
(五)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,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医院反映,以便及时酌情纠正。
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